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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
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
GB 50174—2008
主编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施行日期:2 0 09年6月1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
第161号
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的公告
现批准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174-2008,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6.3.2、6.3.3、8.3.4、13.2.1、13.3.1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》GB 50174—93同时废止。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
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
前言
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《关于印发“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二批)”的通知》(建标函~20053124号)的要求,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》GB 50174—93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。
本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,主要内容有:总则、术语、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、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、环境要求、建筑与结构、空气调节、电气、电磁屏蔽、机房布线、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、给水排水、消防。
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1.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,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、B、C三级,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。2.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、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、电磁屏蔽、机房布线、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,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,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,认真总结经验,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管理组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;邮政编码:100840;传真:010—68217842;E—mail:ceedi@ceedi.com.cn)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本规范主编单位、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:
主编单位: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
参编单位: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
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
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
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
梅兰日兰电子(中国)有限公司
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
常州市长城屏蔽机房设备有限公司
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
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
华为技术有限公司
主要起草人:娄宇 钟景华 薛长立 姬倡文 张文才 丁杰 朱利伟 黄群骥晁阳 张旭 徐宗弘 王元光 余雷 周乐乐 韩林 高大鹏 白桂华 王鹏 朱浩南 宋彦哲 姚一波 谭玲 余小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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