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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
机房给水排水
12.1一般规定
12.1.1给水排水系统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,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执行。
12.1.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安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空调机和加湿器的房间,地面应设置挡水和排水设施。
12.2管道敷设
12.2.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结露措施。
12.2.2穿越主机房的给水排水管道应暗敷或采取防漏保护的套管。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,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。
12.2.3主机房和辅助区设有地漏时,应采用洁净室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,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,并应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。
12.2.4电子信息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难燃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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